久久精品国产久精国产_老汉老妇姓交视频_日日狠狠久久8888偷偷色_国产精品美女一区二区三区

自由貿易試驗區的協同創新網絡效應:空間斷點與地理識別

導讀

一、引言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要“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穩步擴大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加快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實施自由貿易試驗區提升戰略”。在國務院發布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簡稱“十四五”綱要)中,自由貿易試驗區(簡稱“自貿區”)正是我國高水平對外開放、制度型開放與制度創新的重要環節,并指出要“完善自由貿易試驗區布局,賦予其更大改革自主權,深化首創性、集成化、差別化改革探索,積極復制推廣制度創新成果”。不難看出,創新一直是中國特色自由貿易試驗區戰略的主題詞,它同時肩負著開放與創新的載體建設任務。

與此前歷次“五年計劃”不同,“十四五”綱要提出了兩個新的“創新”概念——“全球創新網絡”和“協同創新”,要“實施更加開放包容、互惠共享的國際科技合作戰略,更加主動融入全球創新網絡”,要“深化軍民科技協同創新”,要讓我國經濟與科技發展在地理空間(跨國)、產業(軍民)實現協同,甚至形成創新網絡。

截至2021年,中國已分6批在21個省、直轄市設立了21個自貿區,區內的制度創新成果在國務院層面成功復制推廣的就多達144項。這21個自貿區既是跨國公司的集聚地,也是直轄市、地級市“高精尖”產業的集聚地。自貿區的建設發展與制度創新很可能引致了企業的合作研發聯盟(Research Joint Venture,RJV)、R&D卡特爾、技術入股等形式的協同創新,甚至使片區內逐步形成創新網絡。作為新發展格局的重要組成部分,自貿區建設若能有助于協同創新,將必定有助于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二、概念界定與文獻綜述

二十大報告使用到的“創新網絡”一詞在20世紀八九十年代開始流行。Imai and Baba(1989)較早提出,創新網絡是應付系統性創新而產生的一種制度安排。該概念后來得到了Freeman(1991)的拓展,即認為創新網絡是相應組織對知識的需求而出現的。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科技進步日益加快,分工逐漸細化,跨學科知識高度融合,市場對創新的要求越來越高;而單個創新主體會受到跨學科知識儲備、多維創新資源獲取等的限制,難以在關鍵創新項目上實現突破。此時,各創新主體可以通過正式或非正式的合作開展協同創新,充分利用跨學科知識的交融共享及創新資源的多樣性,提高創新績效。當一個區域內開展協同創新的各類主體數量逐漸增多,創新資源愈加豐富,各創新參與者可以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從而實現知識的共享、技術的擴散及成果的轉化應用,由此形成的復雜系統便是協同創新網絡。協同創新網絡的形成,是知識經濟時代創新活動向系統化、網絡化發展的必然產物,它不但有利于創新個體充分利用互補知識和多樣化的創新資源提高創新績效,在國際競爭壓力持續加劇背景下,它也是提高一國(地區)綜合創新能力的重要組織形式(劉丹和閆長樂,2013)。本文所指協同創新網絡的基本涵義是,企業、高校(學院)、研究機構等產學研創新鏈主體及其中介服務機構之間基于正式或非正式的合約達成的一種合作與協同創新關系,網絡主體通過發揮各自優勢,協同合作,實現知識、技術等創新要素的交互共享及協同創新績效的提升。這種合作、協同創新關系包括廣度和深度兩個方面,廣度指與某個創新主體已達成創新合作的伙伴數量,深度指某一創新主體與同一合作伙伴的創新合作頻率。

與本文密切相關的一類文獻是自貿區經濟效應研究。自貿區經濟效應的相關研究由來已久,早期研究大都關注自貿區對就業和社會福利的影響。Young and Miyagiwa(1986)在Harris-Todaro框架下論證了免稅區域建立對東道國失業的影響,指出關稅取消會通過增加中間品進口帶動就業增加。Miyagiwa(1986)在非傳統多部門出口框架下考察了自貿區福利效應,發現自貿區的設立提高了國民的福利水平。Sargent and Matthews(2009)研究則發現,發展中國家設立出口加工區在短期內能夠有效帶動就業、增加出口、創造外匯,但若一國長期困于低附加值加工產業,則存在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風險。

隨著中國各自貿區陸續設立,國內相關研究也逐漸豐富。其中,涉及自貿區經濟效應的文獻中,部分學者發現自貿區的設立具有促進區域經濟增長并帶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作用(王愛儉等,2020;李子聯和劉丹,2021),且該效應具有長期性(殷華和高維和,2017);也有反面觀點認為,部分自貿區制度創新與所在區域原有制度缺乏協同性和兼容性,因此相關政策紅利并未充分釋放(武劍和謝偉,2019)。有關自貿區貿易效應的研究中,蔣靈多等(2021)基于2007-2018年的海關數據,采用多期雙重差分(DID)法考察自貿區設立對出口的影響,發現自貿區的出口數量邊際效應和擴展邊際效應顯著為正,但貿易結構效應不顯著;與之不同的是,王鵬和鄭靖宇(2017)基于反事實策略的研究表明,自貿區設立以降低加工貿易占比同時提高一般貿易占比的方式推動了進出口貿易結構轉型。另有部分文獻考察了自貿區的投資效應,認為自貿區創新政策在吸引外資方面成效顯著,營商環境優化、準入限制降低、產業集聚力增強對此發揮了正向調節作用(李蕊等,2021)。此外,還有部分研究考察了自貿區的擴大內需、價格平抑、國產化、產業轉型效應、資源配置效率提升等效應,結果大多支持自貿區設立的積極效應(陳林和羅莉婭,2014;陳林等,2019;王明益和姚清仿,2022)。

與本文有關的另一類文獻是協同創新網絡研究。受知識、技術、信息等資源獲取的便利性以及成員間的互補性等因素影響,協同創新網絡在提高創新效率及效果、加速技術融合、縮小成員差距方面具有天然優勢(Fan et al.,2020;Hwang,2021;俞立平等,2021),因此較多研究關注影響創新網絡形成的因素。其中,企業理論認為,產品復雜性提升、研發成本增加以及生命周期縮短是促使企業間建立協同創新網絡的關鍵因素(Song et al.,2019),市場環境加速變化,新興知識、技術跨界特性也是主體間協同創新行為的外部推動力(Dutra et al.,2010)。社會網絡理論認為,主體間的同質性、組織相似性,主體間存在其他社會關系,利益共享機制以及背叛者強制補償制度在共創網絡形成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李文輝等,2019;Janssen et al.,2020;劉慧和綦建紅,2021)。制度學派則強調政府協調、補貼及監管等措施在處理合作創新網絡中“搭便車”問題方面的優勢(Bae and Lee,2020;劉燦雷等,2020)。此外,也有研究探討節點的吸收能力及積極性、節點經濟與地理維度鄰近、網絡開放性及子系統相關性對于協同創新網絡形成與發展的作用(許倩等,2019;劉丹和閆長樂,2013)。

上述代表性研究為探討自貿區的協同創新網絡效應提供了有益的啟發。然而,現有文獻仍存在如下不足:第一,現有關于自貿區政策效應的研究結論存在一定分歧,這可能與各文獻對自貿區相關數據采集精準性不足有密切關聯。中國各自貿區片區實際規劃區域一般在120平方公里以內,該層面數據相對缺乏且可獲取性較低,因此主流研究多采用自貿區片區所在省份、城市整體區域作為研究對象進行考察。事實上,自貿區片區“先行先試”的制度創新與本省、市內其他區域制度間具有相對獨立性,這導致既有的“以面帶點”的政策評估方式不僅會弱化新政策實施的成效,使得政策效應被低估,而且難以規避宏觀環境下其他同期政策沖擊對自貿區改革效應產生的干擾,從而降低相關結論的可信度。第二,有關自貿區對微觀主體產生創新效應的研究相對匱乏。陳林和朱衛平(2008)較早探討了以出口退稅為代表的貿易政策創新激勵效應。劉秉鐮和王鉞(2018)運用合成控制法考察自貿區對區域創新能力的影響,發現自貿區有助于促進上海市創新能力的提升。而Chen et al.(2018)發現國內自貿區的區域創新效應并未實現。但上述研究均未識別自貿區創新激勵效應的作用渠道,也未從協同創新視角研究自貿區建設的績效問題。

本文的創新點主要體現在3個層面。第一,目前關于自貿區實施片區的識別大都以自貿區所在省份或城市為處理組,并使用雙重差分法考察其經濟效應。事實上,我國絕大多數自貿區都是以片區的形式開展,實施片區面積大都不超過120平方公里,即每個自貿區片區占其所在城市面積比例很低;同時考慮到自貿區片區的相關制度紅利及政策優惠僅在片區內部實施,如果以片區所在省份或城市作為處理組樣本,將會假定自貿區各片區外、但同屬一個城市的其他地區也能享受自貿區片區的制度紅利,這與事實不符,從而會導致政策評估結論存在較大的誤差。與已有文獻不同的是,本文借助各自貿區片區官方規劃圖紙及人工收集的自貿區片區規劃信息,借助GIS系統識別并繪制了各自貿區片區的邊界信息,相較于已有使用自貿區片區所在省份或城市作為處理組而導致樣本量少、片區邊界識別不清的研究而言,本文對自貿區片區邊界的識別更科學、更精確。在此基礎上,應用百度地圖應用程序編程接口(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API)定位創新主體地理坐標,以最優帶寬范圍區內的主體為處理組,區外主體為對照組,應用空間斷點回歸方法(Spatial Regression Discontinuity,SRD)識別自貿區片區設立對區內主體協同創新網絡聯結的影響,從而較好地克服了以往研究存在的自貿區片區邊界認定不準確導致的估計結果偏誤問題。第二,本文應用復雜網絡科學分析框架,從微觀主體協同創新的視角考察自貿區制度創新政策的成效,豐富了已有關于自貿區制度創新效應的相關研究。第三,本文還考察了自貿區內協同創新網絡演進規律及內在邏輯,發現自貿區制度創新政策在“點-線-面”3個維度共同作用于區內微觀主體開展協同創新,并通過區內創新要素的快速流動及各主體協同創新能力的提升,提高了區域創新網絡的運行效率,擴大了網絡化規模。

三、理論機制

作為高水平對外開放的窗口和制度創新的先行示范區,中國自貿區實施了一系列制度創新舉措,這些制度創新有助于區內主體開展多種形式的創新合作。首先,自貿區的制度創新吸引了海內外優秀人才及高科技企業流向自貿區,實現了對全球高端創新要素的匯集;而創新要素在試驗區內的大量集聚與充分流動,為區內各主體共享創新知識,實現創新聯動提供了物質基礎(白俊紅和蔣伏心,2015)。其次,自貿區制度創新紅利吸引了企業、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各類產學研主體的大量進駐。作為知識創造、技術創新與應用的重要載體,企業、高校及科研院所發揮了關鍵作用,這三類創新主體在地理空間上的集聚便于形成合力,實現各類主體在創新資源、創新環節及創新形式等層面的優勢互補,更容易實現突破核心技術瓶頸,并有助于打通創新成果形成、轉化與應用的堵點,這不但彌補了各主體單獨開展自主創新面臨的創新資源短缺和風險較高的被動局面,還便于創新成果在區內落地、應用與轉化,從而為各主體開展相對流暢的創新合作提供了現實可能性。此外,各自貿區普遍注重健全社會信用體系,通過在區內施行年報、經營異常、嚴重違法等信息公示制度,建立起相對完善的法人、從業人員信息公示系統,增加了區內主體信用等信息的透明度與有效監督。根據現有的研究,這類型的制度創新有可能會降低創新主體的“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問題(Chow and Chan,2008),這為各主體增強對對方資信、財務等信息的了解提供了便利,更容易找到合適的創新合作伙伴,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助力區內各主體之間開展合作創新。據此,提出本文第一個理論假說。

假說1:自貿區制度創新能夠促成區域內主體開展協同創新進而形成協同創新網絡。

在各自貿區投入建設后,均將優化行政審批效率作為制度創新的突破口之一,積極探索“一口受理、同步審批”的新型服務業態。一方面,行政審批效率的優化能夠大大簡化創新主體的專利審批手續,降低企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區內主體的創新積極性,便于企業將更多的時間和資金投入到研發創新活動中(王永進和馮笑,2018;何曉斌等,2021),同時也為主體之間構建早期開放式的創新生態系統提供基礎和可能性(Bae and Lee,2020)。另一方面,自貿區內專利受理及審批效率的提升能夠有效縮短創新成果的落地周期,降低預期創新收益的不確定性,對主體創新成果形成有效的外部保護,降低微觀主體開展創新的風險。對于一些單個主體難以開展且存在較大外部收益風險的創新投資項目而言,行政審批效率的提升可以降低創新成果落地滯后帶來的風險,有效促成主體之間達成協同創新的意愿,并使創新成果收益最大化。特別地,當各主體創新能力均較弱時,專利審批效率的提高使得他們之間開展協同創新的意愿就會更加強烈(周開國等,2017)。

完善知識產權執法體制并充分保護創新主體的創新成果,也是自貿區深化改革的主要任務之一。知識產權保護是激勵創新的重要制度保障(黎文靖等,2021),如果不能對知識產權提供有效的保護,它會直接侵犯專利所有人的創新成果收益,弱化其持續創新的積極性。自貿區完善知識產權糾紛調解、維權援助、仲裁機制等方面的創新舉措不僅能夠對創新主體的創新成果形成有效的制度保障,有效震懾專利侵權行為,增加其他主體的侵權成本(韓劍和許亞云,2021),還有助于促成創新方與實際受益方之間搭建相對穩定的契約關系,保持創新主體持久的創新行為。進一步地,知識產權保護的加強實現了創新知識在安全、可控方式下的交換,因此,它可以提高知識資產可利用的潛力,便于協調產學研創新中各組織之間的關系,促進產學研協同創新中的知識共享與交流(Hurmelinna-Laukkanen,2011;袁勝超,2022),從而有助于促成協同創新網絡。

根據網絡科學中的密集冪分布率可知,在實際網絡演化過程中,節點與邊在正常狀態下一般服從超線性關系(Centola,2010),即隨著網絡中節點的增加,網絡會變得更加稠密。這意味著,網絡體系中創新頻次的增加能夠提高各創新主體之間開展協同創新的可能性,從而有助于結成創新網絡。自貿區內各創新主體專利申請次數的增加能夠證明自身的創新實力并提升影響力,從而會吸引區內其他主體與之開展創新合作,尤其是在各主體創新水平均不高且存在創新資源互補的情形下,各主體開展協同創新的積極性會大大增加(史潔等,2022)。實際上,關于區域內個體創新與協同創新之間的關系,已有研究已經得出了比較一致的結論,如Watkins et al.(2015)、Burg et al.(2014)與Isaksen(2004)等研究發現,創新主體類型、資源的多樣性及創新個體自身的創新實力是構成區域創新系統極為重要的因素。這就意味著,自貿區內創新主體類型越多樣,創新資源越豐富,創新主體開展的創新活動越多,越有助于促成各類型主體開展各種形式的協同創新合作。而主體間聯合創新也會反向刺激各創新主體加強自主創新(曹霞和宋琪,2016),在創新主體自主創新與創新網絡交互促進乘數效應的作用下,自貿區的協同創新網絡規模會越來越大。由此,提出第二個理論假說。

假說2:自貿區內行政審批效率的提高、知識產權保護的加強及網絡中主體創新頻率的提高均能夠間接促成主體間形成協同創新網絡。

四、主要結論與政策含義

自貿區的設立能否提高區內主體的協同創新能力,能促進創新網絡的形成,其機制如何?自貿區設立后,區內創新個體是否便利了其合作子網中知識、技術等要素的流通,發揮了示范帶動效應?為解答上述富有現實與理論意義的問題,本文首先人工收集前五批、17個自貿區的地理空間信息,借助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IS)識別并繪制了園區地理邊界,然后利用2010-2019年國家知識產權局發明專利申請數據及市場主體經緯度坐標等數據,運用空間斷點回歸進行實證研究。研究發現,自貿區設立顯著提升了區內主體協同創新水平,經過一系列穩健性分析之后該結論依然穩健;提升行政審批效率、完善知識產權體制及創新頻率的增加是自貿區產生協同創新效應的重要渠道;自貿區制度創新從“點-線-面”三個維度促成協同創新網絡化,它的設立加快了創新要素在區內各主體之間的流動,提升了各主體的協同能力和區域創新網絡的運行效率。

隨著《國務院關于做好自由貿易試驗區第六批改革試點經驗復制推廣工作的通知》(國函〔2020〕96號)等政策的出臺,自貿區的制度創新不斷被應用在其他地區。在全面推動全國各地高水平對外開放和創新驅動發展之余,自貿區內部擁有的獨有政策、制度傾斜也越來越少。以廣東為例,隨著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等地的更高規格、更高標準區域重大戰略的出臺,自貿區政策的法律位階似乎在逐漸下降。本文的政策含義其實很簡單:自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的9年間,自貿區戰略既能聚焦于高水平的投資開放和貿易開放,又刺激了本地的創新驅動發展,是一次典型的具有多種制度紅利的頂層設計。因此,我國在“十四五”時期有必要堅持自貿區戰略,加快在全國各地遴選第六、第七批自貿區試點地,將以點帶面的自貿區改革范式帶給后發地區,這是加快推進自貿區建設和“實施自由貿易試驗區提升戰略”(摘自黨的二十大報告)的必由之路,甚至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與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徑。